第271章 人靠衣装,衣靠包装(2 / 2)

柜台後面的墙上还钉着一块三合板,板子上用大头针别着一件棕色皮夹克,下面用红纸写着「上海正宗羊皮,假一赔十」。

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胖子,穿着一件拉链敞开的黑色皮夹克,里面配着白衬衫和喇叭牛仔裤,脚上蹬着一双尖头皮鞋。一看就是个潮人!

他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柜台後头,嘴里哼着十八馍。

看见张景辰和马天宝站在门口,他眼皮都没抬——在他眼里,这俩人的穿着打扮,怎麽看都不像是来买皮夹克的主儿。

张景辰没理他的态度,径直走进去,从衣架上摘下一件黑色羊皮夹克。

他手脚麻利地翻开里衬,拿手指捻了捻皮质,又凑近看了看缝线的针脚,最後拿指甲在皮面上轻轻刮了一下。

真皮刮完会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,手指一抹就没了;人造革刮完不会有印子,或者压根就不让你刮。

他把皮夹克翻过来,又在後领窝和腋下缝线处各检查了一处,然後把衣服挂了回去。

老板起身走过来,目光在张景辰手上转了一圈。刚才那套验皮子的动作太熟练了,不像生手。

他脸上的表情活泛了几分:「这位小兄弟挺懂行啊,看的怎麽样?」

张景辰笑了笑:「挺好的!咱家拿货什麽价?我想拿几件样品回去试试。」

那老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:「个体户啊?有执照麽?看看。」

「有。」张景辰把怀里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掏出来递给对方。

老板低头扫了一眼,上面的经营范围一栏写着「服装鞋帽、日用百货」。

他把执照推回去,脸上有了点笑模样:「行,兄弟,你想要什麽样的?」

「男款,必须是真皮的,羊皮和牛皮都行。」

老板快速摘下一件黑色羊皮夹克,又拿了一件棕色的递过去:

「瞅瞅,这都是当下最好的货了。」

张景辰拎起一件棕色的夹克,从头到尾仔细端详着皮质和做工。

马天宝站在一侧,也随手拎起一件皮夹克。

那皮子在太阳底下泛着一层乌光,他手在光滑的皮质上慢慢摸过去,又软又亮。

他把衣服拎起来对着光看,皮面上一道细褶都没有,肩膀的缝线匝得笔直,领子翻开以後,里衬是深咖啡色的绒布,摸上去又厚又软。

马天宝这辈子穿过最好的衣服,就是结婚时那件蓝布中山装.……那还是借的。

後来在煤厂扛活,穿的全是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褂子,冬天裹件露棉花的破棉袄,夏天光膀子时候居多.……

这麽金贵的东西,他以前连摸都没摸过。

「喜欢就试试!」男老板一眼看穿了马天宝的心思。

想看不出来也挺难的,因为马天宝都用脸去蹭那衣服了,那表情跟小孩抱着糖罐子舍不得撒手一个样。

「行!」

马天宝把外套一脱,直接套上了那件黑色皮夹克。

他转身面朝张景辰,张开双臂,憨笑里带着一股子藏不住的得意:「咋样?景辰。」

张景辰放下手里的衣服,上下打量了两眼,眉毛挑了起来。

马天宝本来就生得五大三粗,肩膀宽得跟门板似的。

那件黑皮夹克往他身上一套,肩膀正好撑起来,腰身收得也利索,整个人看着又精神又威武,跟换了个人似的。

张景辰啧啧两声:「可以啊。」

他又退後一步看了看,摸着下巴:「就是还差点儿意思。」

「差什麽?」马天宝低头瞅了瞅自己,一脸紧张——他怕张景辰说差的是「气质」之类的词。

「差个墨镜,就能去演终结者了。」张景辰说道。

「诶哟,小兄弟,没看出来啊,这麽有品味呢。」

老板诧异地看了张景辰一眼,转身回了里屋,翻了一会儿,真摸出个蛤蟆镜来,递过去:

「让这位兄弟试试。」

马天宝接过来,往脸上一架。

这下可好,周围的顾客都瞅了过来——

原先在隔壁挑布料的两个中年妇女,扭过头盯着马天宝瞅,其中一个拿胳膊肘捅了捅另一个,

「哎哟,这小伙子长得真壮实,这衣服跟给他量身定做似的。」

「可不是嘛!」

另一个啧了一声,「我家那位也试过皮夹克,穿上跟挂门帘子似的,撑都撑不起来。

你看人家这身板,这才叫穿衣服呢。」

旁边卖围巾的大姐也凑过来:「这位兄弟,你是练体育的吧?这胯骨轴子,啧啧!」

「这要是再骑个摩托车,满大街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得回头看。」

马天宝被围得浑身不自在,他那张脸本来就黑,现在成了紫黑色,跟茄子似的。

他活了快三十年,从来都是蹲在角落里看别人出风头,哪经历过这种场面?

这会儿站在那儿手不知道往哪儿放,浑身跟长了刺似的,可心里头又有一股说不清道的感觉在乱窜。

他看着镜子里那个自己——黑皮夹克,大墨镜,身板笔挺。

马天宝差点没认出那是自己。

也就是这一刻,他深刻地意识到:人靠衣裳马靠鞍是什麽意思。

以前他还觉得这话是扯淡——穿啥不行啊?

不都是衣裳嘛,能遮住腚就行呗。

可现在往镜子前一站,他才算彻底明白了:不是衣裳的问题,是别人看你的眼神,跟你穿啥有直接关系。

你穿得破破烂烂的,人家连正眼都不给一个,连你卖的东西都跟着不值钱。

你穿得利利索索的,不用张嘴,光往那儿一站,别人就会自动脑补你的身份不一般。

「老板,这件我要了。」

张景辰果断地说,又指了指货架上的样衣,「然後再给我挑两件黑的,两件棕色的。」

「没问题,都要多少码的?」老板知道这是遇上真买主了。

「两个中码,两个大码。」张景辰想了想。

老板转身从货架後面翻出三件全新的,一件一件摊在柜台上,顺手还拿了块干布把皮面上落的那层薄灰擦了擦。

张景辰一件一件检查、对色差。

最後他点了点头:「行,就这五件。什麽价?」

老板靠在柜台上,手指头敲了敲台面,声音不紧不慢:「羊皮的,一件八十二。牛皮的,一件一百一。」

「贵了。」张景辰摇摇头,「羊皮的我在秋林公司看过,那边儿卖七十八一件。」

「那是人造革的!我这可是真皮——」老板刚要继续吹,被张景辰抬手打断。

「老板,真人面前不说假话。你这皮子是羊皮没错,但不是绵羊皮,是山羊皮。」

「这儿……」

张景辰翻过皮夹克的内衬,指着上面一个小标签,指头在上面点了点,「这个厂子我知道,不是沪产的……

而且一件羊皮的给我七十五,牛皮的给九十。我拿五件,你还能赚我五十块钱。」

他把衣服叠好放回柜台,拍了拍手,「就当拦我个回头客。」

老板脸上的笑僵了一下,苦笑着摇了摇头:「行行行,碰上懂行的了。

就按你说的价——羊皮七十五,牛皮九十,五件衣服,一共四百零五。」

「凑个整,四百。」

张景辰说,语气里带着一股子理直气壮的意味,「下次我还来呢,咱又不是就做这一次买卖。」

「行吧,有你这话就行。」

老板哭笑不得,从柜台底下抽出五副线手套扔在衣服上,

「这手套算我送你的。下次可不能砍这麽狠了,再砍我这儿就该关门了。」

马天宝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。

他刚才一直没说话,就站在那儿,眼巴巴看着那几件皮夹克,心里只想着一件事:这里面的水也太深了,好像比卖包子来钱容易啊……

张景辰笑着数出四百块钱递过去,把四件皮夹克叠好装进老板给的布袋里,又冲老板点了点头:「谢了哥们。」

马天宝回过神来,伸手就要把身上的皮夹克脱下来。

「穿着吧。」张景辰按住他的手,语气平平淡淡的,「这件就是给你买的。」

马天宝愣了一下,然後说:「啊?这不行。我穿这麽好的干嘛?」

「我说行就行。」张景辰边走边说:「以後也是要当老板的人了,不能穿得破破烂烂的。

这衣服不是白送给你的,你不光要穿,还要你天天穿。

让你邻居看,让你店里的顾客也看着,就当给我的服装店提前打gg了。」

马天宝听得一愣一愣的,还是说:「那这也太贵了,一件皮夹克顶一把猎枪了。

张景辰把布袋往肩上一甩:「皮夹克能穿五年,枪能穿身上麽?」

「能!」马天宝认真地想了想,「我能把枪别裤腰带上。」

「.……」

张景辰实在拿他没办法了,乾脆转身就走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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